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8.“都出了方舟”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刚才关于“出方舟”(8:16,90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良心引导他。凡受良心掌管,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都在自由中行事。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对他来说,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谁都能由此看出,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如前所述(310:2, 393, 875:3节),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所以很明显,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那么显然,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诚然,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但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因此,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
4097.“在我们父亲的家里还有我们可得的分吗?还有我们的产业吗”表这些情感与“拉班”所表良善分离的第一个状态。这从“还有我们可得的分吗?还有我们的产业吗”和“在我们父亲的家里”这些话的含义清楚可知:“还有我们可得的分吗?还有我们的产业吗”是指“我们还有任何结合吗”这个问题;“在我们父亲的家里”是指“拉班”所代表的良善。因此,这些话表示这些情感与“拉班”所表良善分离的第一个状态。因为第一个状态出现在心智处于怀疑之时;第二个状态出现在这个怀疑被理性驱散之时;第三个状态是肯定;最后一个状态是行动。良善连同真理以这种方式逐渐从心智的理解或认知部分进入意愿部分,并成为这个人自己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